临床骨干、博士研究生、临床医技科室、临床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
(1)编制:入职即与医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优秀应届生毕业生通过医院考核测评达到入编标准的可直接给予国家正式事业编制;入职后工作成绩达到《三六三医院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要求的也可转为事业编制;
(2)薪资:适用国家事业单位薪资体系;
(3)福利:以上岗位均享受编内员工同等工会福利、工作餐补助及带薪年休假;
(4)保险及公积金:以上岗位均享受五险一金;并额外购买医疗综合险、意外伤害险、女职工特殊疾病险及重大疾病险。
(5)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招聘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者,其住培合格当年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并取得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所聘人员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编制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同等工会福利、工作餐补助及带薪年休假;享受五险一金以及额外的职工医疗综合险、意外伤害险、女职工特殊疾病险及重大疾病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