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
医科大
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家以感染性疾病、肝病为特色学科,集诊疗、研究、教学为一体的,中西医并重的综合性医学中心。
是首都医科大学第九临床医学院和市属三级甲等医院。
由于医院的迅速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70名,具体要求及招聘办法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护理(编制外)
专业技术等级:十三级及以上
招聘人数:70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制度,按照《护士条例》依法执业,适应岗位要求,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护理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时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有护理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一年(含)以上护理工作经验,且护士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4.年龄在28周岁(含)以内,即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护理专科证书优先。
5.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三、入职待遇
1.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聘用合同书》,参照编制内职工管理。
2.与编制内职工享受职称晋升等同等政策。
四、报名方法
1.应聘者请于2023年3月28日17:00前登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官方网站(大众版)——首页“医政信息”板块——“招聘系统”申请岗位。请逐一认真填写简历中各项内容,信息不完整可能影响您的应聘。
2.应聘人员统一集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考试和考核
1.笔试:考核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30%);
2.面试:考核应聘人员基本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30%);
3.操作考核:护理操作考核(40%)。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人力资源处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我院将在公示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办理相关手续。
九、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