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医护学院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医护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医护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三门峡市卫生学校是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三门峡市唯一一所卫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系省级重点中专,省级文明单位。位于三门峡西站神泉路中段。根据2015年6月市委下发《三门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卫生学校并入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三编〔2015〕15号)文件,要求“三门峡市卫生学校整体并入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为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二级机构,名称调整为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医护学院,挂三门峡市卫生学校牌子,保留法人资格。调整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经费形式维持不变”。现有教职工110人,其中专职教师71人,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43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河南省职教专家1人,双师型教师3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1505.03万元,支出1559.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05.0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59.2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度收入1505.03万元,支出1559.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以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59.28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9.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5.08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9.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