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进入冬季,气温降低,学生宿舍用电量增加。从日常检查情况来看,宿舍中违章用电、私接电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有所增多。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冬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冬季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
(一)加强教育和引导。结合冬季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积极作用,通过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QQ群、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途径,借助典型案例,将冬季防火、用电安全、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宣传到每个班级、每个宿舍、每个学生,教育引导学生遵规守矩,注重自我保护,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完善管理和服务。辅导员应定期深入宿舍了解情况,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并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除工作。宿管部人员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及学生违纪情况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切实做好冬季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二、自查自纠,加强学生宿舍冬季安全隐患排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院部于12月17日-12月21日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冬季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详细登记并限期整改,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热得快、取暖器、电热毯、电饭锅、电煮锅等);
2.宿舍内使用明火情况(酒精炉、易燃易爆物品等);
3.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网线情况;
4.宿舍内人走断电情况;
5.宿舍内吸烟及乱扔烟头情况;
6.宿舍内养宠物、从事经商活动情况;
7.宿舍内向楼下投掷物品、火种等情况;
8.损坏或挪用宿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9.劣质用电设备的使用。
(二)院部检查阶段。院部将于12月24日-12月29日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冬季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对具体违纪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院部通报。违纪处理办法及流程如下:
1.对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扰乱住宿管理秩序者,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2)私接电源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责令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焚烧物品或者故意往楼下投掷物品、火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恶劣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并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并赔偿损失;
4)在学生宿舍喂养宠物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5)在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不听劝阻的,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6)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并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7)有其他违反《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8)精神处罚与教育整改:凡违反上述规定,经核查属实,除给与违纪者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给予3个月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接受院部义务劳动1个月,安全教育学习1周,学习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学习直至考试合格。3个月整改期内没有在发生违纪现象并表现优秀者可申请恢复评优评先资格。
2.处分违纪学生的程序:
对于在学生宿舍的违纪行为,由相关辅导员负责调查核实。在事实形成的1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处理意见)报学生科,根据《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学生科在收到相关处理意见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做出处分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复杂的违纪事件,学生科在收到相关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部审核后上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从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结合冬季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二)认真排查。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院部各班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安排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全面细致,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三)严肃处理。学生科对发现的各类违纪违规现象,要按照校纪校规及流程予以严肃处理。
医护学院学生科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