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通知)
〔201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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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处室:
为树立教学优秀典范,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尽职尽责、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师,在全院教师中形成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良好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奖办法》进行评选。
(二)各院部的推荐工作要向在“说项目”教学大赛、2016年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首批教材基金项目“六步四结合”创新型教材编写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根据《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三职院字〔2013〕38号)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院部教学工作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三职院字〔2015〕69号),对考评等级为A的机电工程学院,本学年部门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比例数上浮10%;对考评等级为B的建筑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本学年部门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比例数上浮5%。
(四)根据《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举行“说项目”教学大赛的通知》(三职院字〔2015〕50号)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说项目”教学大赛获奖者进行表彰的决定》(三职院字〔2015〕73号),对在“说项目”教学大赛决赛的所有获奖者授予学校2015-2016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不占用院部分配名额,各位获奖教师按照要求填写《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表》,并于6月20日前直接报教务处备案。
二、时间安排
各院部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推荐人名单及《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表》上报教务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名额分配
按任课教师总人数(含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15%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学院12名,电气工程学院4名,建筑工程学院14名,信息传媒学院6名,食品园林学院、医护学院名8名,经济管理学院11名,师范学院15名,公共教学部9名,基础部6名,机关处室和通识课校外兼职教师等7名,卫校4名。
二0一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