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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古蔺县人民医院招聘护士30人
2022-07-03 22:02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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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护士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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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条件



护士: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身高:女1.55m以上、男1.65m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连续在本院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辅助护士,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2022年应届毕业生此次报名不作资格证要求,但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否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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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四)年龄: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2年7月8日(报名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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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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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古蔺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古蔺县人民医院门口农业银行提款机旁沿小石阶上行)。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近期1寸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两张,将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59637620@qq.com;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补交毕业证及学位证);

(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5)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单);

(6)护士执业证;

(7)考取的其他相关证件。

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请将复印件依次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4、报名要求:请加入古蔺人医7月招聘护士QQ群(群号714621348)。

(二)资格审查

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笔试:以护理“三基”知识为主。

面试:按笔试成绩2:1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能力进行测试。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100分=理论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每个科目以100分计分,再按以上比例折算实际得分)。

加分:①取得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综合成绩加1分。

②本院符合条件的辅助护士转考护士岗位,综合成绩加2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以QQ群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以QQ群通知为准)

(四)体检

1、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 体检时间以招聘QQ群通知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聘用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古蔺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我院予以聘用。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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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或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以后不得参与我院任何招聘。我院承诺对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与资格要求不符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状态,关注招聘QQ群,并及时查看QQ群发送的招聘通知信息,人事科不再通知个人。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未参加报名、考试、体检的,属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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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疫情防控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离时和解除7天居家隔离检测时的双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隔离证明。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蔺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古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7200249(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0-7200693(纪检监察室)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古蔺县人民医院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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