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以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为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至2022年3月31日;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
4.2022年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供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并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6.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7.2022年毕业生应于毕业当年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证考试,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